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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收购案9月27日宣判

2025-09-20 1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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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14:22:34

大米收购案9月27日宣判】近日,备受关注的“大米收购案”于9月27日正式宣判。该案涉及多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在大米收购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价格操纵及非法牟利等行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后,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以下是案件的基本情况总结:

案件概述

项目 内容
案件名称 大米收购案
宣判日期 2025年9月27日
涉案人员 共计6人,包括3名粮站负责人、2名中间商、1名监管人员
涉嫌罪名 违规操作、价格操纵、职务侵占、受贿
案件背景 涉案人员在2024年粮食收购期间,通过虚报收购量、抬高收购价等方式非法获利
调查单位 地方纪委监委、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
判决结果 3人获刑,2人被行政处罚,1人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关键点回顾

- 时间线:案件起源于2024年8月,当地群众举报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 主要违法行为:

- 虚报稻谷收购数量;

- 与农户串通,抬高收购价格;

- 从中谋取差价利益。

- 影响范围:案件涉及多个乡镇,波及上千户农户,扰乱了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

- 社会反响:案件引发公众对粮食安全和基层监管的关注,舆论呼吁加强监督机制。

判决结果简述

- 主犯张某(粮站站长):因受贿、职务侵占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李某(中间商):因参与虚假交易,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 王某(另一粮站负责人):因收受好处费,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 赵某(监管人员):因未尽监管职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陈某(中间商):因情节较轻,被行政处罚并责令退还非法所得。

- 刘某(粮站工作人员):因未主动配合调查,但无直接犯罪证据,免于刑事处罚。

结语

此次“大米收购案”的宣判,不仅为受害农户讨回了公道,也对基层粮食管理领域的腐败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未来,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市场公平与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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