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市区2018年-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 1】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山东省各地市的社保缴费基数经历了调整与变化,主要依据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核定。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各项保险待遇。以下是山东省部分地市在这两年间的社保缴费基数情况总结。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18年,山东省继续执行以2017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的社保缴费基数。2019年,随着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更新,多地市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调整。不同城市之间的基数差异较大,主要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每年由当地人社部门公布,并通常会在次年的1月或3月开始执行新的标准。因此,2018年的基数多适用于当年全年,而2019年的基数则从年初开始实施。
二、山东省部分地市2018-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城市 | 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元) | 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元) |
济南市 | 5646 | 6056 |
青岛市 | 5986 | 6406 |
淄博市 | 4876 | 5216 |
枣庄市 | 4386 | 4726 |
东营市 | 5016 | 5376 |
烟台市 | 5126 | 5506 |
潍坊市 | 4756 | 5066 |
济宁市 | 4536 | 4856 |
泰安市 | 4686 | 5006 |
威海市 | 5106 | 5466 |
日照市 | 4366 | 4686 |
菏泽市 | 4236 | 4556 |
> 说明:
> - 表中数据为2018年及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的中间值,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个人工资水平确定具体缴纳金额。
> - 各地市社保缴费比例略有不同,但基数标准基本统一。
> - 以上数据来源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市人社局公开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基数上下限: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规定,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例如,若某人月工资高于当年最高基数,则按最高基数计算;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计算。
2. 政策变动:每年社保缴费基数可能因社会平均工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通知。
3. 单位和个人承担比例:社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一般为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等。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缴费比例或具体操作流程,可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访问“山东政务服务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