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一、总结内容
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相关精神,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关键路径。
这一治理体系强调了三个核心要素:
1. 自治: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2. 法治:依法治村,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
3. 德治:通过道德教育、乡风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科学、高效、可持续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表格展示
治理要素 | 含义 | 作用 | 实现方式 |
自治 | 村民通过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实现自我管理 | 提高村民参与度,增强基层活力 | 村民会议、村规民约、民主议事制度 |
法治 | 依法治理农村事务,保障公平正义 | 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行为秩序 | 法律宣传、依法办事、司法调解 |
德治 | 以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引导村民行为 | 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 道德讲堂、文明家庭评选、移风易俗 |
三、结语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各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治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