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失职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
发布时间:2025-03-29 21:24:48来源:
在环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追诉标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生态环境遭受重大破坏的行为。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重大损失”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以下后果之一即可构成追诉标准:一是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是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三是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这些量化指标旨在确保法律能够精准打击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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