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教师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重要引路人,其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职业行为准则,提升教育质量,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则》,旨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践行教育使命。
一、爱国守法,坚定理想信念
教师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坚定理想信念,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传播者。
二、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
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差异和成长规律,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不体罚,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四、教书育人,注重德育融合
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健全人格。
五、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
教师应严于律己,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成为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
六、严谨治学,追求学术诚信
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七、团结协作,增强团队意识
教师之间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共同推动学校发展,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八、终身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
九、廉洁从教,坚守职业底线
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收受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教育风气。
十、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教师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发展,发挥教育的社会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则》不仅是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更是对教育工作者精神风貌的全面体现。每一位教师都应以此为指导,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争做学生喜爱、家长信赖、社会认可的优秀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